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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2年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2-10-11 10:06:00

各系部教研组、辅导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务处拟定于20121113日下午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师及管理人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汉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高等学校的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中文、外语、文艺、传媒、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2010级、2011级去年测试未达到要求等级的学生需参加本次测试,测试费为25元/人。

四、所有教师(包括辅导员)无普通话证的或未达到相应等级的均需参加本次测试,测试费为50元/人。

五、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以部门、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版个人报名信息,于1024日前交教务处张波老师,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电子照片(采集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