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2年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2-10-11 10:06:00
各系部教研组、辅导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务处拟定于2012年11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师及管理人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汉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高等学校的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中文、外语、文艺、传媒、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2010级、2011级去年测试未达到要求等级的学生需参加本次测试,测试费为25元/人。
四、所有教师(包括辅导员)无普通话证的或未达到相应等级的均需参加本次测试,测试费为50元/人。
五、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以部门、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版个人报名信息,于10月24日前交教务处张波老师,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电子照片(采集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