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和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典型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弘扬“五四”精神,充分展示省会青年的良好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两个环境”建设,在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当先锋、做表率,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决定于今年“五四”前,开展选树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和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选树范围:年龄在18周岁(1997年5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石家庄市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2周岁。
2.“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2年5月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团组织不参与此活动。
二、选树条件
“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选树条件:
(一)热爱祖国,积极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二)在“绿色崛起”和“两个环境”建设中业绩突出,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
“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条件:
(一)集体成员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二)在“绿色崛起”和“两个环境”建设中业绩突出,集体成员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三)集体成员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
(五)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已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北青年五四奖章”、“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和“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河北十大杰出青年”、“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选树。县处级干部不参加选树。
三、选树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事迹突出的原则;
3、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4、兼顾地区、系统和行业分布基本平衡的原则。
四、选树程序
1、推荐:各团县(市、区)委和人社部门根据选树条件及青年的工作实绩,经同级党委严格把关和主管纪检部门、计生部门同意后推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各直属单位团委可推报本单位、本系统的候选集体和个人;无主管企事业单位或私营企业经营者可以自荐,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可以自荐。所有候选人材料全部上报市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树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
2、审核: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树条件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成果、事迹进行鉴定和整理,确定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
3、初选:经过充分酝酿,选树工作委员会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选树,确定初步入选对象。报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石家庄青少年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考察:市选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初步入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看档案和各类证书原件;企业人员要征求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考察期间由本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终选:在公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素质展示和测评,报经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产生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集体获得者由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青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符合条件的给予记功奖励。
六、选树机构
为搞好此次活动,团市委、市人社局和市青联组成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和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树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选树工作委员会由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单位和系统负责人、新闻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代表共同组成,选树工作委员会负责对“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进行选拔。
七、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基层一线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集体和个人,所推荐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真正把各行业、各部门的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代表推报上来,为全市青年树立榜样。
2、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建设、树立团的形象、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形依托,作为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有效载体,积极举荐,认真落实。
3、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填写《“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见附1),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附件2),200—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和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3),7寸不同背景彩色工作生活照不少于3张。
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填写《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4),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200—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及申报表可在石家庄青少年网()浏览并下载。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5号
邮政编码:050011
联系人: 李龙飞
联系电话:86032377
附件:
1、第十五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a.doc]
2、首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b.doc]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