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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职责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10 09:39:18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统筹学校招生录取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普通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

2.执行国家招生和就业政策,按照学校要求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招生改革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3.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宣传资料的编印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生源信息。

 4.负责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数据的备份存档工作,对年度招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5.负责新生纸质邮寄档案的接收整理并归档及移交。

6.配合做好新生迎新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7.负责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工作。

8.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制作;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提供就业咨询及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服务。

9.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招聘活动,以及参与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国家项目性就业的宣传、动员和选拔工作。

10.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及研究工作。

11.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手续,按照要求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审核、报批、执行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2.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及时准确地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13.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信息平台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和河北省省大中专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管理平台、国家就业信息监测系统我校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4.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总结。

15.承担学院创新创业的工作。

          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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